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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制日报|我与《法制日报》相伴40年
2020-07-29 15:0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建田

看到《法制日报》创刊40周年的征文消息后,我认真翻阅了自己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从1982年至2020年近40年间,有一百多篇。见报的稿件体裁各异,既有占大幅版面的通讯报道、理论文章,也有数百字的随笔杂谈、书评综述等。可以说,《法制日报》走过的40年历程,不仅伴随着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而且记录了中国军事法治建设的历史步履。

《法制日报》与我有缘。报纸创刊之初,我正在山城重庆烈士墓旁的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读书。当年,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公开审判在北京正义路1号拉开帷幕。在历时77天的审判期间,我们在校园里除了每天从电视荧屏上观看庭审情况外,大量的信息主要从《中国法制报》(《法制日报》前身)上获知。当时学校为各个班级都订阅了《中国法制报》,许多同学也自费订阅。由于报纸的定位与我们所学的专业切合,每当收到散发着油墨香的《中国法制报》时,同学们都争先恐后传看。报纸中的诸多文章观点新颖、内容精炼,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我经常摘录报纸上的文章精彩观点,并开始给报社投稿。1982年2月12日《中国法制报》第二版以《发奋攻书钻业务 刻苦深研写论文》为题,刊登了我写的反映西政78级同学利用外出辩护、代理案件、专业实习等机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认真撰写并完成数百篇学术论文的报道,在校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其中刊登描述同学们就学情况的散文《烈士墓情思》一文,为后来“西政现象”的形成,起到了宣传激励作用。

《法制日报》于我有恩。1982年大学毕业后,我到基层连队担任排长。有一天,当团机关的同志将刊有我写的《一字之差谬之千里》文章的报纸送到我手中时,我深受鼓舞。我利用《中国法制报》和自己所学的专业给部队官兵上法制课、打官司,把军营锻炼日子过得紧张而充实。一年之后,当我因军事训练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从连队直接调到解放军军事法院工作时,我不由对《中国法制报》产生了感激之情。1990年6月,《法制日报》刊登文章《军法园地一园丁——记军委法制局上尉军官张建田》,更坚定了我从事军法研究的决心。多年来,文章中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如容易却艰辛”“军人也许本身就意味着奉献和牺牲”等字句,已经成为我在军事法学研究领域“不抛弃、不放弃”的力量源泉。2014年8月21日,《法制日报》刊登了长篇通讯《情系军法终不悔》,更是给刚退休的我增添了继续奋发向上的动力!

《法制日报》于我有情。40年来,我与《法制日报》总有着一种格外亲切的情愫。1994年初我在西北部队任职期间,得知这样一件事:1992年5月某电影制片厂摄制组因拍摄需要与部队签署租赁帐篷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摄制组应当于当年6月9日交还帐篷,并一次性付清租金。但事后摄制组只将帐篷交还部队,租金一分未付。部队领导多次写信给该电影制片厂,但对方以“剧组已经解散”为由拒绝支付租金。部队党委在研究处理此事时,形成了不同意见。我提出虽然租金数额不大,但若不能如数索回,不仅会使部队物资受到不应有的损失,而且也影响该制片厂的信誉和军地双方签约人的名誉,引起军地双方不必要的误会和猜疑。最后大家统一了认识,并依法索回了租金。我将此事写成《龙门客栈还债记》一文发往《法制日报》。不久,《法制日报》在显著位置刊登了此稿,许多官兵看到后深有感触地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军民关系也要讲法治。”

《法制日报》于我有义。《法制日报》创办以来,始终注重宣传军事法治建设、依法治军方针以及为广大官兵提供法律服务。《法制日报》自1994年创办军事专版以来,专版的周期从一月一期到半月一期,再到一周一期,专版的名称几经变更,专栏不断更新,影响力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广大官兵学法用法的良师益友,也使我的投稿热情有增无减。40年来,我始终将《法制日报》视为自己的一片精神家园,时刻关注着《法制日报》的成长与进步,关注着中国军事法治建设的进程与成就。多年来,每当新年、“八一”等节日来临或者遇有重大活动时,我都会主动或者按照报社编辑的约稿要求,及时撰写反映军事法治建设的文章,不少文章刊登后,不仅在军内外产生强烈反响,也引起党和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关注。如今,每当翻看那些纸面已经泛黄的文章时,总会让人想起军事法治建设走过的不平凡道路,对军事法治建设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

光阴荏苒,岁月如歌。在《法制日报》创刊40年之际,我不禁想到一首歌的歌词:“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联想自己与《法制日报》从相知、相识直至今天实属不易,深深感激数十年来她伴随着我、激励着我为军事法治建设鼓与呼!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原为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师职法制员)

编辑:刘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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