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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制日报|我与《法制日报》的十二年之恋
2020-07-29 15:26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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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选择在象牙塔里学习法律,我就与法治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读书的岁月里,没有过多地接触报刊,只是沉浸在图书馆的大部头中。毕业参加工作后,单位订阅了不少法律方面的报纸,其中,《法制日报》是在我生活中举足轻重的报刊。

作者日常照

每天下午,当单位的收发员把报纸送到科室时,我就迫不及待从一沓报纸中选出《法制日报》。时光荏苒,距离我上班之初已经有12个年头了,我记不清自己看了多少期,但我知道这些数不清次数的阅读让我的法治思维得到了不断提高。

有人说,现在是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传统的纸媒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但我觉得,这句话只说对了前半部分。且不说,《法制日报》已经由最初的四开周报发展成了今天集报、网、端、微于一体的门类齐全的中央主流媒体,单单就报纸这一形式就能弥补我们在碎片化阅读中获取资讯的不足。

《法制日报》的“报”这一形式,让我们放下手机,在传统的纸张的芬芳中获取知识的营养。手机上零零碎碎的讯息只给我们带来第一时间的法治新闻事件,但对事件背后的法治思维分析,我们往往看不到权威专家的深层次解读,读不到主流阵地的方向指引。我们在铺天盖地的网友评论中,容易被带进思想的漩涡。虽然说真理越辩越明,但对缺乏立场和敏锐性的人来说,需要有一根“定海神针”为我们定好大方向。《法制日报》无疑就是定力之针。

在《法制日报》中,我不仅获得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最新动态,掌握了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也汲取了法制史、外国法制的大量内容。这一切,让我不仅具有与新时代与时俱进的法治思维,更让我提升了自身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修养。“以史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国法律史的悠久,让我明白了我们的国家今天选择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外国法律史的不同,让我懂得了我们需要兼容并包,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的重要性。《法制日报》也经常刊登一些法律人的法律小散文,这些“法窗夜雨”“法海一舟”“法亭品茗”让我看到了法律人美好的情怀和对法治建设的执著奉献。

作为一名检察人,我在《法制日报》上掌握了第一手的全国检察机关的动态,也看到了其他政法机关的最新动态,看到了律师们兢兢业业的付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每一名法律人都要转变原先的部门法律思维。“员额制”的司法制度改革,要求每一名员额法官或者检察官,都要切实担负起把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的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需要每一名法律人切实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法制日报》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平台。

除了传统的纸媒,《法制日报》与时俱进地发展了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里的“法学课程”栏目为我提供了公益实务讲堂,这些法学大家的法学公开课,使我找到了在象牙塔里学习的感觉,一节节生动的课程,弥补了自己离开大学课堂难以再听到专家学者讲课的不足。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完成了一名学生到一名法律人的角色转变,也从单纯的理论学习到与实践逐步相结合起来。

岁月如梭,工作的12年不知不觉过去了,《法制日报》也伴随了我12年。现在,她已经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以后的日子里,她将继续伴随我的工作时光。“吾生有涯,而知无涯”,感谢《法制日报》为我开辟一条寻求知识和真理之途,我将与她继续相恋!

(作者为山东省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编辑:刘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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