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在全省率先为中低收入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
近日,榆阳区残联下发《关于开展榆阳区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问卷调查的通知》,对全区所有持证残疾人,逐村逐户逐人进行入户走访,重点了解残疾人收入情况、参保意愿和参保能力,做到遍访群众“全覆盖”。同时,按照“个人申请、村级评选、乡镇核查、区级审批”原则,从户籍、年龄、收入、个人存款等方面进行评审,并与区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对接,认定低收入残疾人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核对补贴对象的存款、住房、车辆信息,做到精准识别补贴对象,严把准入关口。
其中,按要求连续缴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的中低收入残疾人,按照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按月发放,按照现行政策每月不低于587元,每年不低于7044元,标准将逐步递增。因本人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缴纳、无法享受待遇的,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非个人缴纳部分收回区财政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
责编:惠宁宁 编审:李硕秋
校对:张波 赵青 张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