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法治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非常重要。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供给、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务实成效。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联合《法治日报》共同举办2024年度第二季司法厅(局)长系列访谈。本报今起开设“司法厅局长访谈”专栏,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主题,结合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领域,对六省(区、市)司法厅(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连续报道。敬请关注。
□ 司法厅局长访谈
□ 本报记者 赵婕 丁国锋
近年来,江苏省司法厅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锚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贯通发力,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围绕江苏在精准对接经营主体法律需求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在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方面有哪些特色亮点等问题采访了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晓伟。
记者:今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这方面江苏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张晓伟:江苏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专门成立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建立“1 5 13 n”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将法治环境作为“五个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一体推进。特别是在去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省委提出了“让法治成为江苏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好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目标。作为统抓法治的职能部门,我们坚持强化顶层设计,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江苏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出台《江苏省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整体谋划、系统部署,确保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大政策制度供给,推出《关于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全力支持和促进“四敢”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文件,推动出台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强化协同凝聚合力,推出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大力提升涉企纠纷化解质效、打造宽严相济市场监管执法环境等37项具体举措,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落实政策制度要求,让各类经营主体在江苏办事效率更高、贸易投资更便利、发展预期更稳定。
记者: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感受最深。江苏已连续5年位列“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请问,在精准对接经营主体法律需求方面,江苏创新探索了哪些经验做法?
张晓伟:截至去年底,江苏经营主体总数超1452万,在册个体工商户总量在全国率先突破千万。面对如此庞大的经营主体法律需求,考验着我们精准对接、高效供给的能力水平。我们坚持搭好与经营主体沟通“桥梁”,深入打造“法润江苏 法企同行”品牌,连续6年推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举措,探索开展全省法律服务业反映经济运行监测,推动1751家商会与1370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服务。坚持推进专业法律服务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按照“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部署,创新“产业链 法律服务”模式,面向全省“1650”产业体系,组织1025家法律服务机构对接112条优势产业链、1056家链上重点企业。坚持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企业聚集区延伸,针对各地产业特色各异、园区企业集聚的特点,创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176个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全进驻。
记者:据了解,国内外相关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基本都涵盖市场准入、争端解决等方面,可以说与法治密切相关。请问对照评价指标,江苏在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
张晓伟:目前,各类营商环境评价,大多按照企业从开办、经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构建评估体系,也对法治护航保障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聚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严把法治审核关,率先建立合法性审查全链条制度体系,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合法性审查必审项,及时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强力保障“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达300余项,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聚焦优化包容审慎执法环境,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会议,依法稳慎推进“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监管、事后巩固提升”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探索推行“综合查一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聚焦高效化解商事争端,在商会、企业等设立仲裁联络点近200个,培育企业人民调解组织900余家,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为企业争议解决提供一揽子非诉服务。聚焦助力企业优化重组,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强化府院联动,将“破产重整制度运行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率先出台管理人引入公证服务工作指南,助力经营主体重获新生、良性发展。
记者: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开放大省,一直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去年底,江苏率先提出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这方面江苏将打造哪些特色亮点?
张晓伟: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去年底,聚焦“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的目标定位,在司法部的支持下,我省率先启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我们重点构建具有区位特点的发展布局,加快打造南京、苏州两个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指导盐城打造中韩法律服务产业园、苏州建成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律服务聚集地,推动形成高地引领、辐射带动、错位发展的江苏涉外法律服务新格局。优化开放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海外法律服务布局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江苏模式,在“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海外法律服务”板块,培育支持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常州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等机构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推动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全省人才规划,在全省5所高校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育基地,建成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