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岳
□ 本报采访组
会议室内,工作人员轮番讨论如何进一步开展工作;办公室内,业务员不断打电话对接客户……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内一片繁忙景象。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一年多前,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还在经历破产风波。
这番变化,源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
本报采访组一行近日走进三亚中院了解到,为推动该案快速解决、保障经济产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亚中院和当地政府开启了一场全国首例旅游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抢跑赛”。经过努力,该案仅用时179天便引入投资资金12.3亿元,纾解债务超过63亿元,有效保护了逾4万名中小股东的权益。
“该案系三亚中院首次适用预重整程序,并采取上市公司母子公司协同审理的重整案,也是三亚中院近年来持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的重要成果。”三亚中院副院长王娜向本报采访组介绍。
近年来,三亚中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领导干部走流程、促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三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优化破产审判
企业重获新生
“时至今日,我们仍觉得这是一个奇迹。”回想起凯撒旅业破产重整案,该案承办法官、三亚中院立案庭庭长梁泽至今感慨万分。
凯撒旅业作为海航集团关联企业、海南省唯一的旅游业上市公司,对自贸港旅游产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凯撒旅业主营业务遭遇重大冲击,出现营业收入大幅萎缩、到期债务无法清偿、诉讼缠身等困境,且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6月25日,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凯撒旅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其进行预重整。
一旦公司破产、股票退市,全体职工将会面临失业,4万余名中小股东投资会受损,也会对三亚旅游产业结构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要避免退市,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净资产为正。
作为全国首例旅游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没有案例可供参考,三亚中院压力空前。
经过一系列准备工作,2023年7月3日,三亚中院决定对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三亚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的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同时吸纳两家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经验丰富的业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成员单位,在管理人内部架构上形成基础工作明确分工、工作成果相互复核、重大事项相互补位的工作机制。
梁泽向本报采访组介绍,所谓“预重整”,是介于“庭外重组”和“破产程序”之间的一种衔接机制。在重整程序启动后,以重组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
“预重整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经过严谨的招募及遴选程序,经对投资人反向尽调并经过充分市场化协商,最终引入10家企业作为财务投资人,引入资金12.3亿元。”梁泽说。
经过不懈努力,三亚中院取得了相关文件,为后续重整“抢出”宝贵时间:
2023年10月28日,正式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
同年12月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同年12月8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同年12月29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终结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至此,负债总额超63亿元的凯撒旅业在历经半年“生死渡劫”后,涅槃重生。该公司负责人惊叹:案件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有效衔接,创造了上市公司重整的奇迹。
本报采访组一行了解到,该案顺利结案,离不开三亚中院对破产案件审判的持续优化。近年来,三亚中院出台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工作办法》,制定了《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深化运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仅2023年,就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8件。
“三亚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营造安全公正营商环境,开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案件,增强企业家安全感;加大对侵犯企业财产权利、侵犯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有关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民营企业安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涉企业各类行政案件,打破壁垒,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王娜说。
推进诉源治理
深化多元解纷
在三亚中院执行局,本报采访组一行看到这样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这面锦旗,是三亚中院成功协调化解一起总标的额23.6万余元的涉企执行案件后,某宇科技有限公司专程送来的。这不仅承载着企业对法院的认可和对执行法官的敬意,还彰显了三亚中院持续发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某宇科技有限公司与三亚某合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因三亚某合实业有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某宇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仲裁申请。经广州仲裁委员会调解,三亚某合实业有限公司应支付所欠工程款。调解书生效后,三亚某合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某宇科技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账户、金融理财等信息进行查询,并冻结银行存款23.6万余元。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双方诉求,了解到企业的实际困难,经过以案释法,说服企业要诚实守信经营,尽快还清欠款。该公司表示同意法院对上述账户进行扣划,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另一起申请执行人上海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天涯区政府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共计1.19亿余元。
王娜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企业高质量发展等诸多问题,三亚中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多次组织企业、天涯区政府及财政、住建等部门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围绕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说理,尽力解开当事人“心结”,为日后执结案件打下良好基础。
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三亚中院又向天涯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区政府讲诚信、守契约,积极、全面履行和解协议,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天涯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立即作出回复,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行义务。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结合三亚中院司法建议中的指导内容,按照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原则,带头践约守诺,树立良好政府形象。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为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有效回应市场主体司法新需求,三亚中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持续加强诉前调解,提升速裁快审成效。同时,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创新涉外审判工作机制,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搭建裁审衔接机制,搭建线上互通平台,组建咨询专家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将调解工作向前延伸至仲裁阶段。
同时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前端参与治理环节,持续深化“法官 网格”点对点包干对接,指导并参与调解员、网格员的纠纷调解工作。自2021年起,三亚中院作为海南省“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探索全类型案件繁简分流、“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的审理机制,速裁团队分流全院50%以上的民事案件。
加强府院联动
实现案结事了
为进一步加强府院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案件调撤率,破解行政审判“两高一低”难题,三亚中院仅用一周时间,成功调撤5起涉天涯区、崖州区行政争议案。去年9月11日,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区长陈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到三亚中院参与两起行政争议的庭前调解,并当场协调撤诉,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王娜介绍,两起案件均为天涯区重点征收项目引发的行政争议案。案件正式立案后,承办法官提前审阅案卷材料,研究分析案情,并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当即决定组织庭前调解。
调解当天,在充分听取诉辩双方意见后,审判长准确判断双方矛盾的症结点,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最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共识,并当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至此,这两起行政争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非常感谢法院提供这个调解平台,让我们双方能够坐下来,面对面解决问题,我们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原告曾某说。
此次庭前调解,既是三亚中院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又出彩”的一次实践,也是其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全力解决行政审判“两高一低”问题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三亚中院成功推动全市各区政府及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在去年10月挂牌成立各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完善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府院联动多元解纷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三亚中院针对本院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行政案件“两高一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确定建立立审联动机制、上诉案件研判机制、“类案示范裁判 调解”机制及司法建议促整改等具体整治措施,与政府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大力开展诉前、诉中、判后调解化解工作。
2023年9月,三亚中院与三亚市区政府召开行政案件“两高一低”专题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市区政府意见后,于去年10月底在各区及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三亚也成为全省首个成立调处中心的地级市。依托该调处中心,天涯区和吉阳区区长与法院联动化解了矛盾纠纷尖锐、争议历时长的补偿、安置案件。各区职能部门也迅速转变了“不敢调”“不愿调”“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思想,2023年年末的两个月内,成功化解了37件行政争议。
三亚中院院长张光亲对本报采访组说,三亚中院将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解纷工作格局,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公正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对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多元司法需求;促进区域营商环境整体提升,以司法协作推进三亚经济圈协同发展;维护企业胜诉权益和善意文明执行,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