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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公益职责 送达检察建议
2023-12-07 16:1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作者:张楠 郭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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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治理“回头看”,实地查看整改落实情况。

两个行政执法单位和17个乡镇政府对该院检察建议书中所查明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派驻专人现场督办、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强日常巡查频次等举措全面核查处理、全部整改落实并书面回复到位。

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梁晓宇介绍道:“自河北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以来,我院闻令而动,组建公益诉讼办案组深入各乡镇实地走访摸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

5月初,办案组在深入乡镇村庄固定破坏土壤环境证据时,收到群众举报的线索:修车时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在作业中产生的废机油、废蓄电池等贮存处置不当,感觉周边土壤被污染了。

接到举报后,办案组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市、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意识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强化“无废城市”城市管理理念,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该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检察长亲自挂帅,部署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管专项监督。

按照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269家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办案组根据企业维修资质、经营范围、分布情况,先对8个乡镇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实地抽查。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企业没有备案,随即扩展调查范围,对全县22个乡镇51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实地调查。

梁晓宇强调:“这些机动车维修企业在作业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对社会危害巨大,首先,他们没有在交通运输局备案,属于违法经营;其次,这些企业在未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防渗漏设施的条件下,将维修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随意处置,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座谈、调阅政策文件等方式,深度剖析问题根源,认为存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不规范,分散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无法实现积极主动收集。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不够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难度大,汽车、电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的集中收集率较低,危险废物申报、统计等基础工作有待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部门监督管理边界不够清晰,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各管理部门在全过程监管方面存在信息共享不足、协同发力不够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在前期调查核实基础上,该院分别对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蔚州镇等19个责任单位依法立案。

随后,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播放规范处置和不规范处置两方面的部分企业取证视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介绍案件基本情况,明晰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履职情况。5位听证员发表意见,均表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赞同向相关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当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占库向19个责任单位集中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明确存在问题、整改目标、回复时限,建议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对汽修行业危险废物污染、安全隐患等排查核实、督促整改,履行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管控好危险废物,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该院在办理案件时,坚持溯源治理,推动行业整治。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同县政府深入沟通,从行业治理、建设“无废城市”角度提出建议。

县政府主管领导批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制定针对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到位,推动“无废城市”创建。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蔚县深入开展机动车、电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25个单位召开“全县机动车、电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上明确机动车、电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及整治要求。

6月中下旬,该院又多次深入重点乡镇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跟进监督整改成效,并就制定常态化联合巡查等长效工作机制与相关单位深度沟通,达成共识,以公益诉讼之力“撬动”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整治难题,助力实现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常态化、法治化。

编辑:刘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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