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多地发生强降雨天气,南方地区还出现多次降雨过程,有的地方接连发生洪涝灾害。为加强汛期食品安全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通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受灾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相比往年,今年汛期降雨总体偏多,气温较常年偏高。在这种高温、高湿条件下,食品安全风险无疑会大幅增加。如食品和水源容易受到细菌、霉菌等污染,造成霉变、腐败等状况。降雨可能导致交通中断、电力供应不稳定等问题,影响食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导致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对老百姓来说,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始终是“天大的事儿”。由于汛期食品安全风险多,加之受灾地区群众对食品需求增大,做好汛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显得格外重要。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周排查制度、月调度制度。可以说,这些制度不但需要企业在日常情况下有效执行,而且在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更加严格贯彻落实。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正是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比如,全面排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等风险隐患,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用具消毒等工作。当然,在引导企业做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向灾区集中调拨、捐赠、销售的食品以及受灾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防范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依法从严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还要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受灾地区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只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才能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各地各有关方面都要提高认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毫不放松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