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通报了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其中4个涉及侵占耕地“挖湖造景”。某地在2021年被公开通报挖湖造景典型问题后“死灰复燃”,新增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被再次点名。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粮食安全有多重要,耕地保护就有多重要。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也是政府依法履职的常识。在这方面,不仅中央政策三令五申,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甚至刑法中也有相关内容。但从通报内容来看,“知道”不代表“做到”,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在保护耕地方面显然没有做到“知行合一”。
进一步来看,地方政府及部门之所以在明知违法违规的情况下,还敢于乱占耕地,无非是在他们看来,通过这种“挪作他用”进行的“挖湖造景”,并非为了观赏,而是为了开发文化旅游项目等,有利于抓住机遇、促进当地发展,具有“正当性”。也就是说,当地有关决策者可能有一种用彼领域之“功”补此领域之“过”的心理。事实上,这种无视粮食安全,以违法为代价的做法,不但接不住“泼天富贵”、换不来可持续发展,反而会影响当地群众的长远利益,其本质上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政绩观不正确、法治观有偏差、发展观不科学。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18亿亩耕地是红线,是战略底线,更是关系国家命脉的安全线。耕地保护不能有任何模糊地带和灵活空间。希望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能够从那些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做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由此说开,“挖湖造景”等问题也提醒地方政府及部门,在政府管理中需要创造性开展工作,但前提必须是依法办事,依照权限、程序、责任履职,唯有如此,才能让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