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将押金管理专用账户的主体调整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托管和退还押金的流程与租金监管类似。
对每个在京有租房需求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如果是半年付、年付及以上付款周期,租客的租金将全部存入租金监管账户。其中,3个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一个月租金。租赁企业跑了,租客交的租金也不会像之前那样都被卷走。
住房是民生大事,租房是青年群体、新市民等解决住房问题的共同选择。不过,由于部分无良企业利欲熏心、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秩序,不少租客落入“钱房两空”的陷阱。就北京来说,根据媒体报道,押金租金纠纷占住房租赁纠纷的七成以上。比较常见的,是在合同结束后,租赁企业以家具损坏等名义克扣押金,而由于起租时并没有保存证据,对是否损坏和损坏的程度也无法认定,租房者只能自认倒霉。图长期租赁便宜,一次交付半年甚至一年租金后,租赁企业毫无征兆跑路的,也不是个例。
放眼全国,曾备受资本追捧的长租公寓频频爆雷,导致租房者遭遇无故驱逐。部分长租公寓运营机构通过讲故事接受了财团注资,又预收了大量租户的押金和租金,可它们的无序扩张,败光了租户的钱,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把成本全部转嫁到租户头上。还有的租户虽然已解约,但之前办理的房租贷款合同却无法解除,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将押金和超收租金纳入监管,是杜绝住房租赁企业“带钱跑路”的关键措施,也是让租户安心租住的重要保障,更是减少房屋租赁纠纷的源头性规范。
北京此次加强对租金押金托管和住房租金监管,既是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严格落实,又制定了更详细的实施细则。其中提出,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招标选定的银行建立全市的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管理押金以及相应的租金;押金按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存入押金托管账户;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明确账户主体,规范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业务流程,在保障用户利益的同时尽量简化操作,有助于健全企业资金监管机制,完善住房租赁服务体系,促进住房租赁行业的稳健发展。
跑得了人,也跑不了钱;跑不了钱,跑的人也就少了。把超额租金锁进保险箱,保护的是租客财产安全,更是租住行业口碑,有利于房屋租赁市场运行在平稳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