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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免责机制:企业的“避风港”
2022-01-27 11:07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李晖 毕竞悦 刘晓蕾

◎ 文 《法人》特约撰稿 李晖 毕竞悦 刘晓蕾

当前,全球化进入新阶段,合规经营成为企业发展的重大课题。2015年以来中央企业广泛实施合规管理工作。大多数企业已经初步搭建合规管理体系框架,出台了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已经全部成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并逐渐进入运行阶段。

国务院国资委曾下发一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责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违规追责机制。但实践中,企业合规尽职免责机制尚未成形,违规事件发生后,缺乏有效的处理机制。近期,华电集团、东风汽车集团等相继印发了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试行)清单或实施办法。

从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来看,企业合规不起诉的适用可以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管,克服外部监管失灵的难题。从企业自身治理来看,合规免责机制可以给企业的法治建设工作带来极大的正向推动力,从上而下加强全体人员对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视;可以预防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混同,减少公司涉诉风险;有助于避免领导干部的关联责任,做到公私分明、功过厘清,激励领导干部敢做敢为。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合规免责机制可作为实践工作的操作指引,贯彻人人合规、事事合规的文化理念。

从实践情况来看,企业遇到违规事件,重要风险之一是如何划分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以2017年“雀巢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例,该案件被称为中国企业合规第一案,雀巢员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处刑罚,但法院只判罚了雀巢员工,并没有认定雀巢公司犯罪。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雀巢公司手册、员工行为规范等证据证实,公司禁止员工从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为提升个人业绩而实施的犯罪为个人行为,以属于企业合规的管理体系为依据,认定了单位不构成犯罪,从而将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进行有效切割。对于集团公司而言,除了存在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切割,还面临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的责任切割。

企业合规尽职免责制度作为重要的激励措施之一,对于企业自身、领导管理层以及员工个人都会带来重要的正向影响。各企业应积极研究提出免责情形,制定免责事项清单,科学设计免责的原则、范围、主体、客体以及免责程序等,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该课题研究当前仍存在一定的难点:一是确定企业有权免责的主体(涉及其下属单位、公司管理层及企业员工);二是确定其有权免责的范围,对于较为重大的刑事违规,尚不存在合规免责的制度空间;三是确定可以适用免责清单的前提条件,讨论对于尚未建立或尚未完成相关合规体系搭建的企业是否能够适用免责清单;四是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实施认定程序等。

结合国外合规免责相关实践经验以及中国相关企业的试点工作,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合规不起诉试点工作的实践指导原则应作为企业内部进行合规免责的首要基础和前提条件,即必须建有相对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违规事件发生后将企业置于被动地位,还可以激励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管理建设工作。

当违规事件发生后,便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如有相关人员提出免责申请,即会触动公司的合规免责处置机制。集团公司进行合规免责的第一步便是考察企业是否建有相应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进行评估。根据违规事件所触发的违规领域不同,可考虑督促其建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合规制度,以问题为导向,逐步完善契合本单位业务发展的全面合规管理体系。

第二步,对于已经建有相应合规管理制度的单位,启动“对违规事件进行损害程度评估”。客观上,需要评估违规事件本身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经济损失、公司名誉损失、公司形象破坏等;主观上需要考察违规主体的主观恶意、应对措施等,作出全方位的损害评测报告,为免责评估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三步,经考察评估后,确定可以适用合规免责机制的单位或人员,启动内部审批程序。合规尽职免责专项制度需要做好与已有制度及相关部门的衔接,做好合规免责的内部审批工作。可由公司合规管理人员牵头组成合规免责事件处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免责事项研讨会,委员会根据相关评估材料,作出是否免责、免除何种责任的最终决定。

企业在制定内部的合规尽职免责制度时,需结合自身业务板块的重点领域、重要风险,将其纳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范畴,督促相关单位建立一套完备的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合规的全流程管理。同时需要建立体系内部的运行机制,使得合规的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评估体系以及免责体系可以相辅相成,共同发力。将由违规事件引发的合规免责处置机制作为合规管理体系的运行反馈机制,通过合规工作倒查管理漏洞,实现合规管理工作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的业务价值,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助力企业高效、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晖系国家能源煤炭经营分公司法律部经理;毕竞悦系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研究人员;刘晓蕾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管法律部)

(责编 惠宁宁)

编辑:刘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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