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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跳槽是常有的事。有的劳动者为了尽快拿到离职证明入职新单位,会按照原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写有“工资已结清,双方再无任何争议”等内容的离职证明上签字。这种“再无争议”的离职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在签了这种离职证明后,劳动者还能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吗?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日前用一个判决给出了答案。>>详情
)消费者在某网购平台的自营店铺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但平台与商品生产商互相推诿扯皮,不同意退货。无奈之下,消费者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款。>>详情
近年来,一种名为“买青山”的新型农产品交易模式逐渐兴起,即农户将土地上尚未成熟的农产品提前出售给收购方,由农户继续履行管护义务,待农产品成熟后再交予收购方。>>详情
男子徐某离婚前开走妻子姜某名下的一辆轿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因该车未投保交强险,两人一起被受害人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姜某赔偿受害人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损失40%,徐某赔偿60%,交强险之外的5.8万余元损失,由徐某按责任比例赔偿80%。>>详情
东西买完就降价,这是很多消费者遇到过的尴尬事,到底是该自认倒霉吃了这“哑巴亏”,还是去找店家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购车合同纠纷案,经审理,法院对顾客诉请三倍差价赔偿未予支持。>>详情
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香洲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详情
虚拟主播,即由技术人员通过虚拟数字技术打造二次元虚拟形象“皮套”,真人演员“中之人”提供动作、声音、情绪等,通过直播、社交媒体等平台与观众互动聊天。虚拟主播广受对游戏、动漫、二次元文化等有兴趣的年轻人喜爱。 >>详情
雇员在驾驶公司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经济损失高达80余万元,车辆却未购买保险,赔偿责任谁来担?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判决被告广告公司赔偿罗某甲、罗某乙经济损失703961.6元。>>详情
以虚构价值、承诺保价回购等方式公开发售不具有艺术、收藏价值的数字藏品,通过雇佣水军、操控账户炒作市场热度,骗取用户资金。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数字藏品诈骗案,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详情
近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王店法庭审结了一起因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详情
小伙因爱生恨,在网络平台发布侵害未成年女友隐私权的照片和视频,平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涉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纠纷案,判决被告小李承担侵权责任,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小李和平台分别向原告小梅书面赔礼道歉。>>详情
遭遇家暴如何求助和维权?法官:家暴不是家务事,如遇家暴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要注意留存证据,以便后续主张权益>>详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是多样的。一是信息技术快速普及,供给侧对客户信息的需求增加。二是个人信息买卖存在去中心化现象,个人信息泄露难以追溯源头。三是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不足。对此,笔者建议,要重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频发,加强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区际合作。对特定人群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建立起行业合规信息交流机制。>>详情
怀疑别人偷东西,能否将对方照片张贴在门口示众?法院会如何认定这种行为?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某超市怀疑外卖员牛某偷东西,便将其照片张贴在超市门口示众,被牛某发现后撤下。>>详情
“放心,这事交给我,只要花点钱,绝对能搞定!”“咱有关系,放心,只要钱到位,没有上不了的学”……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样的话,有些人自以为遇到命中“贵人”,不惜花费重金,但却没想到自己可能正在一步一步陷入别人的诈骗套路中。不少诈骗分子瞅准时机,利用“找熟人好办事”的心理,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海淀法院法官梳理系列诈骗类案,帮助大家擦亮眼睛,谨防被骗。>>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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